(1) 油漆、包裝、運輸按JB/T5000.13-2007《重型設備通用技術條件:第13部分包裝》的規(guī)定執(zhí)行,由于包裝不當而在運輸及貯存過程中造成的損壞,由承攬人負全部責任。
(2) 設備出廠前,承攬人應清除內部的一切雜物,及內外表面的氧化皮、銹、油、粉筆、油漆標記等物質。
(3) 設備包裝前應排出內部積水,并充分干燥。所有外露部件應有保護裝置,防止在運輸和貯存期間損壞和銹蝕,以及外部雜物進入。
(4) 對連接件及連接端部應分別采取保護措施,如妥善堵蓋,做到產品運至現(xiàn)場后能順利安裝。
(5) 產品包裝應固定、完好,防止運輸過程中發(fā)生損壞或變形。
(6) 設備出廠前承攬人噴涂二層底漆、二層面漆,油漆顏色由定作人確認,以防止設備在運輸、儲存和運行時被腐蝕。
(7) 油漆質量,應符合有關國家標準的規(guī)定,同時必須考慮安裝地點和當?shù)卮髿猸h(huán)境的影響。